新招普[2017] 2号
新乡市招生办公室
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实施办法
各县(市)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各中等职业学校:
今年我市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中等幼儿师范学校、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体育运动学校)应届毕业生工作,除按照省教育厅教学[2017]164号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外,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请一并执行。
一、招生对象和条件
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具有正式学籍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质良好,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资格审查
考生所在学校承担本校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的直接责任,主要负责考生资格审核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重点审核考生入学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经学校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单,由报名学校造册(考生姓名、性别、学籍号、身份证号),需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然后将此册上交学籍管理部门审核并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招办据此发放报名序号,准予这些学生报名。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3月16日9:00—3月21日17:00。
(二)网上信息采集工作按照《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考考生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豫招科[2016]19号)文件执行。
(三)报名登记表打印及确认
考生基本信息、图像信息采集完毕后,各县(市)、区招办从系统中下载全部考生的完整信息,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并下发给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考生签字确认程序:
1、提供给考生签字确认的报名登记表中的信息项目必须完整(含图像、评语等);考生签字前提醒考生对所有信息认真逐项核对,考生应慎重核准,否则,差错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2、签字确认必须由考生本人完成,任何人不得代替完成;非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站不得接收。
3、为了确保考生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在提醒考生认真校对的基础上,还要安排专人逐一将考生的身份证号、姓名、民族、考生类别、毕业类别等信息与考生有关证件进行核对;谁核对、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严格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4、考生签字后的报名登记表,由县(市)招办分报名站按报名序号由小到大排列后妥善保管,以备查和建档之用。
(四)集体报名手续的办理
1、市区各中等职业学校于2017年3月16日携带由学籍管理主管部门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的考生报名花名册和报名费(15元/人)、电子信息采集费(12元/人)、考务费每科12元。体育术科考试费50元,美术、音乐类专业考试考务费100元。到市招生办普招科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同时领取报名序号和密码。
2、各县(市)中等职业学校报名序号和密码的领取由各县(市)招生办自行安排。
四、体检
考生体检严格按照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手册》有关规定执行。县(市)所属中等职业学校考生的体检工作由县(市)招办负责安排;市区中等职业学校考生的体检工作由市招办普招科负责安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专业考试
美术类、音乐类专业及体育类专业考生须参加专业考试,考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按省招办文件执行,各报名站学校务必将考试的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到需要进行专业考试的每一位考生。有体育类考生的学校到市招办领取《体育专业术科考试介绍信》和《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的时间另行通知。对美术类专业成绩有疑问要求复核的考生,须于5月11日18:00前县(市)招办和市区学校向市招办交《考生成绩复查申请》。
六、照顾对象考生资格申报与审核
考生照顾对象网上申报时间为3月16日9:00—3月21日17:00,条件及审核办法参照普通高考的规定执行。考生网上报名状态为“报名结束”时可进行“照顾条件申请”,各报名学校于3月23日将照顾对象考生名单及证明材料交市招办高招科审核。
七、填报志愿
今年对口招生考生志愿实行网上填报,具体时间、办法另行安排。
八、建档
各推荐学校在报名结束后,应于5月底前整理好考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籍档案》,考生如被录取,将其学籍档案转至录取学校。
对口考生档案的建立工作由市招办统一安排。填报志愿结束后,各中等职业学校应建立考生高考档案(档案材料包括:《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志愿表》等材料)。市区各中等职业学校考生的高考档案交市招办,县(市)所属中等职业学校考生的高考档案交县(市)招办。
九、加强领导,严格执行招生纪律
对口招生工作的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市)、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各中等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精心安排、认真实施、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完成。
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纪律,坚决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对违纪舞弊行为要坚决查处。
新乡市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15日